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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小学招生工作精神,对一年级招生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六周岁以上儿童。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招生年龄。
2.有本区正式户口(或长期寄住户口)。
3.身体健康(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丧失学习能力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时间:
1.领取“入学告知书”时间:
5月12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家长必须持户口簿前往领取“入学告知书”。
2.报名时间:
5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00—3:30
5月27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3:30
四、报名方法:
1.由家长带领儿童并带好户口簿、“新生入学告知书”、“预防接种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段的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凡不与父母同户口的适龄儿童、符合借读条件者,如提出申请借读,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在学额可能的条件下给予解决。
借读生登记必须备齐以下证明: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出生证明;
(2)监护人(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证明;
(3)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借读证明;
(4)动迁户要动迁办公室及临时居住委员会证明。
(5)外省市借读学生须带好暂住证、父母务工证。
宝山区教育局
大华小学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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